江夏税务:进粮企精准辅导新规
正值夏粮丰收入库旺季,江夏辖区内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迎来了产销高峰。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深入实施,部分种粮农户和企业财务人员对新法下农产品免税范围的界定、数电发票合规开具以及进项税额精准抵扣仍存在困惑和误区,错开票、误申报易引发涉税风险,影响企业的资金结算周转。
为帮助涉农企业适应新法规范,确保企业财税安全合规,江夏区税务局迅速瞄准行业痛点,靶向精准破题,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农产品行业税收服务小分队,下沉至辖区内某粮食收储中心,把合规申报辅导课堂直接搬进粮企车间,开展“新法落地”实操专项辅导。紧扣新法热点和粮企关切,围绕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免税适用前提、外购初级农产品转售不得享受免税的政策红线、粮食生产流通全链条数电票开具与申报要点进行细致解读,并重点讲解如何依法取得合规凭证以抵扣进项税额,以精细化解惑护航企业平稳度过产销高峰期。
在辅导现场,税务人员通过系统操作演示,着重强调了销售的农产品必须是自产自销才能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企业销售外购的初级农产品,依法必须按9%等适用税率纳税,不得享受免税。互动交流中,针对企业人员提出的“如何规范取得与抵扣进项发票”“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临界点的适用”等实际问题,服务队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氛围热烈。
“增值税法出台后,以前了解的那些政策有所变化,对自产自销免税政策有点拿捏不准,就怕开的票据不合规对接不上大型商超,影响回款。这次培训把自产与外购的合规边界、数电票操作步骤、税收政策一次性讲得很清楚,今年对接客户更有底气了。”当地一家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赞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