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税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为适应我市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302号)、《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关于公布实施仙桃市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及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规定,我市拟对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税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进行调整。现就我局代起草的《关于调整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税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广大纳税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3月23日
联系电话:0728-3313295
邮箱:492055389@qq.com
附件:《关于调整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税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