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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通告 2026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来源:省局第二税务分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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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会同湖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湖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办理的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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